口腔医责险理赔案例系列之价格争议

2014-07-30 11:57 来源:丁香园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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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男48岁,日籍,某日企亚太区高管,常年在北京某口腔诊所接受治疗,该患者十分谨慎,每次治疗后都要求医疗机构开具医疗报告,且每个治疗项目都会签知情同意书。201210月该患者找到医疗机构,认为医疗机构在本年度28月期间给其做种植手术时收取医疗费用过高,且医生承诺过他所需的治疗费用。

现在治疗结束后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当时医生承诺费用的2倍,由于医疗费用支付过高,引发矛盾,要求医疗机构退还一半医疗费。医疗机构约患者到医疗机构进行沟通,每次到医疗机构沟通的都非患者本人,而是患者的太太。患者本人只通过电话与医疗机构沟通,并以工作忙为由就是不露面。医疗机构无奈之下向保险公司报案。

我们首先与医疗机构进行了沟通,确定医生并没有向患者承诺过医疗费用,且患者每次在知情同意书上及收费确认上都签字。医疗机构反映据调查该患者以前在企业享受医药费报销的待遇,但近期由于日企在华业务骤减,公司经营不景气,以前所有的福利现在都取消了。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与诊所达成共识,患者来医疗机构要求部分退款的真正原因就是公司不报销后患者本人承担了医疗费用,且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没有任何问题,患者找不到理由让医方全额退款,只能以收费高及超出医生承诺为由要求部分退款以降低医疗支出。此外,近期中日关系的恶化不排除部分日本人对中国持有敌对情绪,这无疑对此次医患纠纷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

最后,我们与医疗机构商定了这样一套解决方案:告知患者如果医疗机构的确收费偏高医疗机构可以考虑退费,但是有两个条件,第一是保险公司要到场,医疗机构购买了口腔医责险,如果需要退费,保险公司会向代替医疗机构向患者支付费用,因此,保险公司要到场取证。

第二,患者本人必须到场,因为保险条款要求患者本人签字,理赔才可以生效,因此要获得退费或理赔患者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医方依照该方案与患者进行了沟通,患者本人携其夫人终于出现了,进过2个小时的沟通,患者在无据可依的情况下,在第三方的公证下只得妥协。沟通结果是双方各退一步,患者不再要求退款,患者再来医疗机构就诊时医疗机构给予适当优惠,一起患方闹剧就这样画上了句号。

温馨提示:

医患纠纷并非医方一再退让就是好的解决办法,在医疗行为无任何问题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对待医患纠纷也要有自己的立场。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在医患纠纷中不但可以进行理赔,还可以帮医疗机构出谋划策,协助医疗机构进行沟通,作为公证方让还有一丝良知的无理取闹者自愧形骸。

原文作者孙敬轩律师,原标题《口腔医责险理赔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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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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